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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| Taipei 電機工程系

2026-10-14 [重要]轉發【來自教務處】115-1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、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期程相關事宜

各位研究生您好:

      有關115-1學期申請碩、博士學位考試、舉辦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辦理期限與相關事宜,說明如下:

一、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,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期程如以下:
(一)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完成註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。

※本項敬請協助彙整學生資料後,於115年12月4日前提供「學位考試申請名單彙整表」交予本組承辦人。

(二)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6年2月1日止(因應週末假日順延)。

(三)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16年2月1日前 (因應週末假日順延)  。

(四)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16年2月19日(依115學年度行事曆公告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)。

(五)請注意只有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,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。

※如學生已於上學期(114-2學期)學位考試成績及格,欲在本學期(115-1學期)辦理離校者,請先洽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登記,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。

二、【重申延後公開審查機制】

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來函(如附件1)說明有關學位論文延後公開(一定期間不予公開)審查機制,自114學年度(含)起,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之審核程序。

本處業依教育部函示於114-1學期修訂碩士/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及學位考試評分表,敬請協助轉知學生應使用新表單提出申請及舉行學位考試。

三、茲檢附「學位考試申請名單彙整表檔案」及學位考試相關表件如附件(可逕至教務處\\法規暨表單\\表單一覽表\\(J)學位考試下載使用https://oaa.ntut.edu.tw/p/412-1008-12839.php?Lang=zh-tw),彙整表請回傳以下註冊組各院承辦人:

機電學院(不含機電整合所碩士班  )—註冊組許小姐
電資學院(不含創新學院)—註冊組鄧小姐
工程學院 (不含化工系及能源光電博班)—註冊組林小姐
管理學院—註冊組劉先生
人社學院 (含化工系及能源光電博班)—註冊組陳先生
設計學院及產碩專班—註冊組徐小姐
創新學院及機電整合所碩士班—註冊組陳小姐
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

教務處註冊組
徐嘉偉
電話:(02)2771-2171分機1116
傳真:02-2751-3892
email:soup060421@ntut.edu.tw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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