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款興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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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勸募專款使用及管理辦法 |
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勸募專款使用及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九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修訂 第 一 條 宗旨 為使本系勸募專款能發揮最大功效,鼓勵師生提升研究風氣,增進學術實務智能,並積極提升本系學術地位,特訂定本辦法。 第 二 條 款項來源 一、 接受各界捐贈本系之款項。 二、 本系建教合作與研究計畫提撥之所得。 第 三 條 專款用途 一、 補助本系師生發表論著,參加國內外學術研討會、技能競賽、教學研究考察或其他有助提升研究風氣與增進學術實務智能之活動。 二、 獎勵本系學行優良、家境清寒、服務熱心之學生。 三、 獎勵本系師生對學術發展有具體貢獻者。 四、 補助本系主辦之各項學術活動。 五、 其他經本系專款運用審查委員會議通過得予補助者。 第 四 條 專款運用審查委員會之組成 本委員會以系主任為當然委員,並另由本系教師互選五位委員共同組成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 第 五 條 專款運用辦法 合乎本辦法規定者得提出申請,經本系專款運用審查委員會議通過後,向本校或文教基金會提出申請。 第 六 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 |
112學年度電機系專款運用審查委員名單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