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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| Taipei 電機工程系

2026-8-17 [非常重要] 115-1校外實習申請通知 (第三次通知) *收件至8/24止,逾期恕決不再受理 *合約中之實習期間必須為115/9/7-116/1/8

各位老師及同學大家好

欲參加115-1校外實習的同學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:

1. 電機系收件時間8/17-8/24 (逾期絕對不收) 。學校會辦理保險,未參加保險不得前往(通過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查才可保險)

2. 繳交文件資料請上網務必使用新實習表單請至:https://rnd.ntut.edu.tw/p/412-1042-14116.php?Lang=zh-tw 。請注意:務必繳交紙本,不可以電子檔形式申請

3. 安全倫理講習務必參加,未參加不得前往實習。第一場5/27、第二場6/9;地點在科技大樓國際會議廳(詳細資訊請參考研發處網頁)。參加115-1學期實習之同學需事先已參與這兩場講習。

4. 務必留意合約不可使用電子檔繳交。如果實習公司不接受電機系之簽約章,則必須請事先告知承辦之周仁祥老師公司要求合約須用學校大印,不得在蓋完系上簽約章後才事後要求更改用學校大印。

5. 實習合約中的實習期間必須為115/9/7-116/1/8,不可以提前或延後。

若有疑問,請寄信向周仁祥老師 (jhchou@ntut.edu.tw) 詢問。

 

其他注意事項:

* 依規定,校外實習若未經申請且經審查通過,不得前往實習,事後也不可追認成績

* 如果專題老師無意願擔任校外實習輔導老師,需請專題老師先出具放棄聲明,方得請導師擔任 (因涉及學校規範與鐘點費問題)

 

備註:

* 本公告已於115/08/03發布第二次通知寄信到各位同學信箱,內容如下:

標 題:115-1校外實習申請通知(第二次通知 簽約時間一律9/7開始喔)
內 容:

各位老師及同學大家好

欲參加115-1校外實習的同學請注意

1.電機系收件時間8/17-8/24 (逾期絕對不收) 學校會辦理保險 未參加保險不得前往(通過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查才可保險)

2.繳交文件(務必繳交紙本 不可電子檔申請)資料請上網務必使用新實習表單請至:https://rnd.ntut.edu.tw/p/412-1042-14116.php?Lang=zh-tw

3.安全倫理講習 務必參加 未參加不得前往實習 第一場5/27 第二場6/9 地點 科技大樓國際會議廳(參考研發處網頁) 另外參加115-1學期實習的也要先聽

4.合約不可使用電子檔 如果公司不接受電機系簽約章 請事先告知要學校大印 不得事後要求更改 實習簽約期間115/9/7-116/1/8 不可以提前或延後

若有疑問 請電子郵件jhchou@ntut.edu.tw詢問 未申請不得前往實習 亦不得事後追認成績 如果專題老師不願意擔任指導教授請出具放棄聲明方得請導師擔任(有鐘點費問題)

 

請各位同學們務必留意學校信箱才能收到系上公告之重要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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